稳预期、强信心背景下企业家精神的文化主体性建构

2025-07-09

摘要:弘扬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国际视野等企业家精神,既是一个微观市场主体如何认识和把握复杂经济形势的现实命题,也是一个具有渐进性、比较性意义的历史文化命题。与经济理性维度的稳定性不同,企业家精神的道德与情感维度具有较强的非稳定性,促使企业家群体在古今之变、中西之辨中对传统儒商文化产生价值迷思。因此,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好稳预期、强信心工作,应首先培正企业家精神的历史文化根基,通过纾解知与行、正与新、义与利、取与予、进与退等碰撞与纠缠,引导企业家建构“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主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关键词:企业家精神;纠缠;培正;认识论;文化主体性

周斌

(潍坊学院 山东 潍坊 261061)


1审视企业家精神面临的历史文化纠缠

近年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向深水区、逆全球化冲击、疫后经济复苏乏力等多重因素叠加,经济运行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一些企业家时常放大经济运行中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因素,对提振经济的相关政策举措缺乏足够信心,投资与创新的意愿偏弱;诚信文化缺失、社会责任淡漠、“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的大量出现,更是让企业家对传统儒商精神的价值驱动作用产生疑虑;而国内要素成本抬升,产业向外梯度转移的风险又持续加大,使企业家在立足国内与放眼世界之间举棋不定。总体来看,企业家的行为方式、认知方式、人格追求、情感体验等主体性维度时常呈现出复杂交织且相互矛盾的特点,深刻扰动着企业家群体参与市场经济的信心和预期。

“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1]。企业家等微观市场主体对复杂经济形势、提振经济相关政策举措的认识和把握,直接影响稳预期、强信心工作的成效。2017年以来,历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均将“预期”“信心”作为经济提振工作的主基调。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倡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2]。之后,“弘扬企业家精神”列入历年国务院工作报告。特别是2020年7月,为勉励企业家战胜经营困境,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释企业家的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国际视野等方面精神内涵[3],指明了弘扬企业家精神以稳预期、强信心的鲜明现实指向。

“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视角来说,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而言,制度松绑确实是重要的,然而只有在一定文化氛围中的制度松绑才是有效的。文化传统对市场经济发育和扩展的直接作用链条,可能是通过商业精神来传递的。”[4]。传统文化为涵养中国式企业家精神提供了直接知识来源和广泛的信念基础,其理想状态是:企业家通过传承传统文化来重构制度逻辑,一边坚守儒家的家国情怀、义利兼顾,一边对话西方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经济逻辑。然而,纵观中国商业史,“宏伟的民族梦想是近代实业家创业经营的情感动力,但民族情感往往在坚强的意志力支撑下才能展开,机会警觉、创新行动、国际视野是最终成功关键”[5];“古代商人只有具备超功利性,才能达到更高层面的义利兼顾,实现个人的道德理想”[6];改革开放后,“苏浙沪粤传承于重商轻农人文传统的机智敏锐、精于商道、开拓冒险等精神特质,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商业精神是相通的。而传统儒家文化的仁义至上不言利、循规蹈矩不求变、质朴实在不精商等精神特质,似乎并没有蕴含多少现代市场经济运行和自发扩展所必需的商业精神。”[4]因此,与经济理性维度的稳定性特质不同,传统商业文化的道德与情感维度同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非稳定性。处于古今之变、中西之辨双重纠缠之中的传统商业文化,极易使当代企业家群体陷入价值迷思,应立足提振经济的现实需要,对其进行创新性发展,从而引导企业家群体建构“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


2企业家精神的文化溯源与根基培育

“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一词是舶来品。虽然西方企业家精神的理论与实践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企业家影响深远,但企业家精神形成的土壤和基因,却是中国悠久的商业史和深厚的传统文化积淀。传统商业文化在古今之变、中西之辨中发生知与行、正与新、义与利、取与予、进与退等碰撞与纠缠。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好稳预期、强信心工作,应追溯企业家精神的历史文化归因,培正其传统文化根基。

2.1“实业报国”——商人家国伦理的知行合一

家国伦理是情感化的家庭伦理在社会道德领域的延伸。浸润于儒家伦理道德之中的商人群体,像士阶层一样,将内圣外王、经世致用作为其家国伦理的实践路径。然而,“具有家国信仰的中国商人,虽行仁义之事,造福一方水土,但由于传统社会根深蒂固的阶级制度,社会上‘贱商’价值观并未实现转变,商人们虽怀揣建设国家的抱负,但无法真正参与到国家层面的经济发展之中”[7]。即便不同历史时期出现的区域性商帮、官商、海商等商贾群体客观上提升了国家财力、世界影响力,但农耕经济基础和重农轻商意识形态,决定了商人的家国情怀长期无用武之地,家国目标偏离强国富民而内转为兴家富业,甚至一不小心就滑向人格变异。

“阳明心学的‘良知说’的简易直接,打破了朱熹‘读书明理’之教造成的新儒家伦理和农工商贾之间的隔阂,家国伦理不再为士阶层所专有。在向社会下层渗透的过程中,首先碰到的便是商人阶层”[8]。特别是晚清时期国家危难时刻的到来,民族情感的高扬促使商人群体展现出鲜明的实践报国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爱国是近代以来我国优秀企业家的光荣传统”[3]。他们或在某一行业领域有所作为,以期挽回利权、工商救国。如,毛泽东谈到近代民族工业的艰难起步:“讲重工业,不能忘记张之洞;讲轻工业,不能忘记张謇;讲化学工业,不能忘记范旭东;讲交通运输,不能忘记卢作孚”[9]。或以经营所得支援革命战争。如,筹赈难民和发起抵制日货的陈嘉庚,组织泰国华侨联合抗日的庄世平,带领百余家工厂迁往内地的上海实业家胡厥文。或积极参与新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如,解放战争后期国民党政府强行要求民族资本企业南迁,天津企业家周叔弢表示“叔弢以数十年经营、生活之实践,不能不寄民族复兴、国家兴旺的希望于一个新的政权、新的国家之诞生”。或突破思想束缚引领改革。如“中国第一商贩”年广久、“国企改革第一人”步鑫生、“国企承包第一人”马胜利。最终,在强烈的民族情感推动下,企业家的家国伦理在国计民生层面完成知行合一。

2.2“日新之谓盛德”——勇于创新以守国计民生之正

北宋以来,城市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商业活动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地域性的商业创新明显增多。例如,宋初四川商人开办的“交子铺户”(产品创新),元代“斡脱”商人在统治阶层的支持下开展海外贸易(市场创新),明清时期晋商首创的“顶身股”制度(组织管理创新),洋务运动时期引进西方先进技术而设立的大量官办或官督民办企业(技术创新)等。然而,整体上看,不仅商人创新的数量和意愿偏弱,而且多数属于被动型、滞后型创新,远落后于西方自上而下推动的工业革命。与此同时,“与工商业发展密切相关的中国古代数学、天文学、地理学、医学、农学等实用性学科,在将科技发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过程中,往往把民本、忠孝等儒家伦理作为创新的深层动机”[10]。近代以范旭东、穆藕初为代表的海归科学家引入先进技术和企业管理模式,大力振兴民族工业,与中国古代科技的儒家伦理化特征不无关系。

改革开放后,企业家因素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受到重视,创新、冒险、机会识别等西方企业家精神的核心要素备受关注。“企业家精神是在特殊环境中产生的一种体现企业家职业特点的思想意识、思维活动和心理状态,投射到具体经营管理中,表现为忧患意识、竞争意识、效益观念、人才观念等”[11],推动完善企业发展战略、技术水平、团队建设,进而影响区域发展、行业进步、社会经济体系。同时,企业家创新的初心或旨归问题也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儒家经典《易传》“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12],强调企业家创新不仅是实现个人价值、赢得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更是引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因此,相较于西方企业家创新精神对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崇尚,中国企业家始终坚持国计民生之“守正”,作为创新的深层次动力。这样,企业家实业报国传统被其创新精神赋予丰满的现实内涵。

2.3“居利思义,在约思纯”——缝合经济理性与伦理道德复杂交织造成的义利割裂

义利之辨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命题之一,反映在商人的主体性认识活动中,折射出经济理性和伦理道德的复杂关系。儒家哲学构建了形而上的义利统一。如,孔子“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孟子“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论语·述而》),董仲舒“人之诚有贪有仁,贪仁之气,两在于身”(《春秋繁露·实性》),朱熹“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朱子全书》)。概言之,儒家哲学视角下的义利本为一体,均为人的应然追求。然而,在形而下的私人领域,儒家思想对利基本持否定态度。“历经先秦时期的重义轻利观、秦汉隋唐时期的贵义贱利观、宋至明中叶时期的尚义反利观、明末清初时期的重义尚利观,而近代以后传统义利观受西方工具理性冲击,曾长期呈现出滑向‘重利轻义’的趋势”,[13]这就造成了尖锐的义利对立。

传统商业精神之“义”,“一方面是来自超功利性的价值理性,而另一方面则是出于非理性的情感等因素”[14],这是造成义利割裂的主体性认识症结。对此,晋大夫成鱄评魏戊为人“居利思义,在约思纯,有守心而无淫行”(《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西汉陆贾提出“如调心在己,背恶向善,不贪于财,不苟于利,分财取宽,服事取劳,此天下易知之道、易行之事也”(《新语·慎微》),均强调心志调节对贪性的抑制功能。明清之际的颜元更是直言“义中之利,君子所贵……后儒乃云‘正其义,不谋其利’,过矣!予尝矫其偏,改云‘正其义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颜元集》)。新时代企业家“诚实守信、以义取利”[15]的义利观,不仅吸收了义利一体不二的儒家哲学框架,视义利为“天质之朴”,还承继了传统义利观中极易被忽视的义利“缝合之术”。针对经济理性与伦理道德复杂交织造成的义利割裂,一方面积极肯定经济理性之“求利”,支持以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等获取正当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对与经济理性伴生价值理性与非理性因素加以区分和疏导,褒扬以信义获利,抑制偏执一端的畸利、畸义。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仅将信义作为盈利手段,当守信于己有利时,商人必然选择守信,反之,当投机钻营比诚信经营获利更多时,就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因此,除了使用必要的法律手段之外,必须思考如何使信义成为一种道德责任或人格追求。

2.4“仁能以取予”——成功经营与道德功能的良性互动

先秦诸子阐述了大量“取予”观念,如老子“欲取固予”、孔子“惠以使人”、管子“形予实取”等。“取予”思想反映在商人群体中,以货殖理论家白圭的经商理念影响最为深远。白圭在经商中不仅展现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乐观时变”“欲长钱,取下谷”等灵活头脑,而且还表现出“仁能以取予”(《史记·货殖列传》)的仁德风范。历代颇具规模的儒商群体秉持仁德理念而成功经营。如西汉冶铁商人卓氏、程郑、孔氏、曹邮氏“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史记·货殖列传》);唐代长安名医宋清面对病患无法即时给付医资的境遇,“岁终,度不能报,辄焚券……诚以是得大利”,“人有义声,卖药宋清”在长安广为传播(柳宗元《宋清传》)。商业鼎盛的宋元时期,尽管商人成分复杂、良莠不齐,但散落于杂记、传记等作品中的各色求仁重义的义商形象依然不少。“他们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爱国济民、修桥筑路、赈饥济贫、捐金纤难,在义利不能两全时,舍利而去义”[16]。明末以后,一些弃文从商的儒生“以儒术饰贾事”[17]而大获成功,其时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

浸润于儒家思想氛围中的商人群体,从商之前就已建立对儒商仁德的基本认知,明确了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方向。在儒商仁德的规范指引下,一些商人取予以时而获得成功。最终,成功的经营实践与社会舆论共同发挥调节反馈作用,鼓励商人继续崇德向善。换言之,当道德的认知、规范、调节功能,与成功经营理念之间形成的良性互动,有机统一为稳定的行为倾向时,企业家社会责任就形成了。这就先天避开了经济理性与伦理道德复杂交织造成的义利割裂。

2.5“德莫大于和,道莫正于中”——协调企业家人格追求过程中的情感体验

传统儒家伦理道德的范畴中,“义”即“正”,是合乎自然天理的仁义正道。荀子认为“(人)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董仲舒同样认为“正也者,正于天之为人性命也。天之为人性命,使行仁义而羞可耻,非若鸟兽然,苟为生,苟为利而已”(《春秋繁露·竹林》)。在仁德之道的追求过程中,义利之困、理欲之困,包括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等等,常常会造成情感层面的不协调。为此,儒家提出“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的身心修养之道,与道家“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事物平衡和谐之道、佛教“不堕二边即为中道”不偏执一端的辩证思维方式,从不同维度共同涵养了中国人在人格追求过程中的理想情感状态。

儒家修齐治平的入世思想,为当代企业家铺就了一条修身、强企、利国、融汇世界的入世新路,驱动企业家主动参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而传统的“中和”“冲和”“中道”理念必然成为企业家人格追求过程中的情感调解。无论是履行畅通国内大循环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还是担当国际循环中的“中国稳定锚”,都是合乎自然天理的仁义正道、天下责任,都是企业家应然的人格追求。当前,企业经营的内外风险明显加大,有的企业家为规避风险而进行产业迁移或战略收缩,有的企业家则捕捉筑底机会而趁势扩张。对此,不宜对企业家合乎经济理性的进退决策过于道德苛责,应积极引导企业家执中于正义性原则与适宜性原则之间,帮助其建立情感协调。进一步讲,只有企业家在融入双循环过程中葆有积极的体验,才会感受到自身的主体性价值和力量,其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的国际视野才能形成。


3建构企业家精神的文化主体性

建构企业家精神的文化主体性,是纾解企业家精神的古今之变、中西之辩双重纠缠的根本之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了文化主体性,就有了文化意义上坚定的自我”。增强企业家等微观市场主体的信心和预期,应重视建构企业家精神的文化主体性。

3.1坚持明体达用、知行合一

从体用关系看,巩固党在经济领域执政的思想根基,有效提振社会预期和市场信心,就是企业家精神弘扬工作之“体”;以企业家精神内含的认识论机理破解古今之变、中西之辨的双重纠缠,就是企业家精神弘扬工作之“用”;而把企业家的文化主体性困顿置于稳预期、强信心的现实背景之下进行探讨应对,明之于世体、达之于世用,是贯通体用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从知行关系看,企业家的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国际视野等主体性认识,应建立在爱国实践基础上,并付诸实施于实业报国。然而,“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结构是家国伦理涵化认知、情感、行为方式的四维一体道德伦理型结构。近代以后,由于民族情感凸显,认知方式趋向绝对两极化,行为方式趋向偏激化,最终形成尚西趋新、与传统彻底决裂的文化欲求。而道德追求与行为方式的粘连又背离,使个体的人格追求在实践中转化为悲剧”[18]。因此,既要重视引导当代中国企业家接受传统儒商精神,也应承认市场经济的个体求利逻辑,鼓励企业家开拓创新、诚信经营、回报社会来践行这些理念。

3.2守好传统价值底色

韦伯认为,儒家伦理是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在中国产生的重要原因,而禁欲主义、天职观等新教伦理赋予资本主义精神以价值理性,使其得以成功。而马克思则认为,虽然“资本家”“产业经理”客观上发挥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的作用,但只是“使劳动价值量最大化的机制”,即完全的工具理性,甚至与贪婪的非理性合谋。在坚守马克思主义立场的基础上,一方面,梳理总结历代史书的货殖列传、食货志、人物传和诸多私人著述中承载的大量商业理念,守好传统商业文化重义尚仁的价值底色,防止企业家精神被“偷梁换柱”。另一方面,鉴于传统儒商文化的道德特质具有非稳定性,有针对性地解开纠缠其中的正新之辩、义利之辨、取予之辨、进退之辩等,理顺主体性认识卡点堵点,增强传统价值逻辑与创新制胜、诚信兴业、赢在全球等现代商业逻辑的匹配度。

3.3以开放性助推主体性建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美国的爱迪生、福特,德国的西门子,日本的松下幸之助等著名企业家都既是管理大师,又是创新大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同广大企业家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是分不开的”[3]。改革开放之初,主动思考发达经济体背后的企业家因素,成为中国式企业家精神主体性建构的重要契机。1985年2月,中国企业家协会以“弘扬企业家精神”为题,专题报道了中国代表团参加达沃斯论坛年会的收获,这是“企业家精神”首次进入国内视野。时至今日,奥地利学派对创造性破坏、机会识别、承受不确定性、警觉性等企业家特殊职能的强调,依然在中国有很大影响。而近年来,经济运行的增多复杂性、不稳定性因素,不仅困扰着中国企业家,也是全球企业家的痛点,中央对我国和全球经济形势的研判屡次涉及凯恩斯“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即市场信心预期问题,这既是传统儒商精神开放包容、融通天下的当代诠释,更是以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以我为主、以文化主体性建构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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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   坤

责编:明贵栋

编辑:刘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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