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服务贸易助推“中等收入陷阱” 跨越: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

2025-11-14

摘要:数字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新契机。基于20102022年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实证验证数字服务贸易对“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影响与助推机制。研究发现: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能有效助推“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同时,数字服务贸易产生的助推效果主要通过矫正资源错配、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两条路径发挥中介作用。研究结论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拓宽了理论支持,也为我国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方向。


关键词:数字服务贸易;“中等收入陷阱”;资源错配矫正;产业结构升级


曹红艳1胡 睿2

1安徽工程大学 安徽 芜湖 241000

2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00


引言

当前,我国正处于由中等收入国家向高收入经济体迈进的关键时期,如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是亟待解决的难题。数字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型贸易方式,以数据为生产要素、以数字服务为重心、以数字化订购与交付为特点,极大地促进了贸易生产力的提升[1],为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新契机。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研究,现有文献主要从跨越门槛、跨越障碍以及跨越机制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门槛,学者们对门槛标准界定存在差异,涉及人均收入水平、相对收入水平等[2];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障碍,主要立足于新古典增长框架,集中关注人口红利、产业结构等因素[3];关于“中等收入陷阱”的跨越机制,产业升级、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有效发展被普遍认为是最有效的机制[4]。

已有研究显示,贸易新业态的发展可能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产生积极影响。本文引入数字服务贸易这一新视角,探讨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效果与跨越机制,以期为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政策参考。


1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效果

“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探讨,本质上是对收入不平等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展开讨论。库兹涅茨最早关注这一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倒U型”假说;随后,威廉姆森从地区发展视角对“倒U型”假说做进一步补充。一般地,在中等收入国家,地区差距相对较大、商品市场萎缩、经济增长乏力,“中等收入陷阱”会由此形成[5]。

随着数字革命的兴起,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助推了零工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兴起,从而改变了个体就业模式和企业运营模式,促进“中等收入陷阱”跨越。一方面,数字服务贸易使就业突破地理空间界限,能快速匹配劳动力,挖掘服务群体、跨越技能门槛限制。同时,互联网平台等新业态创造了就业岗位,修正了企业劳动力的需求缺口,优化要素配置,不断缩小地区差距。另一方面,数字服务贸易为企业搭建数字服务平台,提供数据信息服务,推动社会资源全面共享,促进供需双方信息对称。通过建立数字化对接、评价平台,推动企业运营模式变革,优化要素配置,不断缩小地区差距,实现“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跨越。基于此,本文提出:

假设1:数字服务贸易能助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1.2数字服务贸易的助推机制

1.2.1数字服务贸易、资源错配矫正与“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首先,数字服务贸易矫正资源错配,促进现代服务业有效发展。数字服务贸易通过简化组织结构和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了交易和运营成本,缓解区域信息不对称和消费者信任问题,促进了现代服务业的有效发展。此外,其还深刻影响了劳动力市场的调整效率,借助互联网平台等新业态,为现代服务业开辟更多就业岗位,重塑对劳动力的需求方式,优化了劳动力的成本结构。

其次,数字服务贸易矫正资源错配,促进产业链合理布局。数字服务贸易通过数据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地区产业发展潜力。地区产业通过新技术新方法,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加快与市场的沟通交流,实现产业链的合理布局。这既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激发产业活力,又能提升地区全要素生产率,缩小区域经济差距,助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基于此,本文提出:

假设2a:数字服务贸易能矫正资源错配,助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1.2.2数字服务贸易、产业结构升级与“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数字服务贸易促进数字技术的行业运用,增强产品服务供给效率,提高贸易部门劳动生产率。同时,数字服务贸易具备孵化新兴行业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及其与产业的匹配程度,可能会引发产业技术进步的速度差异,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的诱导因素。生产要素更倾向于流向劳动生产率更高的地区部门,从而提升地区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激发地区经济潜力、缩小区域差距,最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基于此,本文提出:

假设2b:数字服务贸易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助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2研究设计

2.1模型设定

本文的研究模型设定如下:

Theil_it=β_0+β_1 Ditrad_it+β_2 〖Control〗_it+μ_it   (1)

式(1)为基础回归模型,其中,β_0为截距项;β_i表示自变量的估计系数;μ_it为随机误差项,代表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Theilit为被解释变量;Ditradit为核心解释变量,Controlit为控制变量。

2.2变量定义

解释变量:数字服务贸易(Ditrad)。借鉴郭峰等(2020)[6]与刘媛媛等(2021)[7]的研究,采用网络基础设施、技术水平、潜在贸易机会以及交易能力四个维度来代指。

被解释变量:中等收入陷阱(Theil)。借鉴周文等(2017)[8]的研究,以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情况的泰尔指数(Theil)来指代。

中介变量:资源错配矫正(Rmi)和产业结构升级(Ind)。前者借鉴崔书会等(2019)[9]的做法,以资源错配指数(Rmi)进行刻画;后者借鉴袁航和朱承亮(2018)[10]的做法,以产业升级指数(Ind)进行刻画。

控制变量。借鉴一般做法,选取经济发展水平(Lngdp)、城市经济密度(Lnurban)、金融发展程度(Lnfin)、政府干预程度(Gov)、财政投资力度(Lninvest)、教育支出水平(Lnedu)以及城镇化率(Rou)等作为控制变量[11]。

2.3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实证数据为2010—2022年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来源于EPS数据库、地区统计年鉴、国泰君安CSAMR数据库。同时,为保证估计结果的有效性,剔除缺失值,用插值法进行修正,最终得到2592个样本,其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所示。


表1 描述性统计结果

变量

样本量

平均值

标准差

最小值

最大值

Theil

2592

0.519

0.021

0.357

0.681

Ditrad

2592

0.414

0.092

0.217

0.742

Rmi

2592

0.383

0.152

0.024

0.826

Ind

2592

0.472

0.351

0.002

0.958

Lngdp

2592

10.774

0.613

8.773

13.065

Lnurban

2592

6.478

0.987

0.002

13.484

Lnfin

2592

2.448

1.165

0.933

11.173

Gov

2592

0.184

0.094

0.059

0.704

Lninvest

2592

4.941

1.845

0.167

11.973

Lnedu

2592

0.187

0.038

0.014

0.356

Rou

2592

0.563

0.146

0.214

0.978


3实证结果

3.1基础回归结果

模型回归结果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见表2),数字服务贸易有助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假设1被证实。


表2 基础回归结果

变量

(1)

(2)

(3)

Theil

Theil

Theil

Ditrad

-0.039***

-0.022***

-0.021***

(0.004)

(0.003)

(0.004)

Lngdp

-0.004**

-0.004**

(0.002)

(0.002)

Lnurban

-0.074***

-0.073***

(0.009)

(0.009)

Lnfin

-0.027***

-0.041***

(0.006)

(0.008)

Gov

-0.131***

-0.131***

(0.006)

(0.008)

Lninvest

-0.106***

-0.095***

(0.011)

(0.013)

Lnedu

-0.003

-0.003

(0.003)

(0.003)

Rou

-0.011

-0.016

(0.010)

(0.011)

时间固定效应

地区固定效应

N

2592

2592

2592

R2

0.379

0.452

0.395

注:***、**和*分别表示在1%、5%和10%水平下显著,括号内为标准误,下文各表相同。


3.2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采用将样本区间缩小为9年(2012—2020年),采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等度量的广义熵指数替代泰尔指数、更换被解释变量,以及面板GMM回归方法重新进行实证回归,结果仍然稳健。(见表3)


表3 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变量

(1)

(2)

(3)

缩小样本区间

更换被解释变量

更改实证方法

Ditrad

-0.002**

-0.058***

-0.004**

(0.001)

(0.012)

(0.002)

Controls

时间固定效应

地区固定效应

N

1578

2592

2592

R2

0.396

0.492

0.358


4影响机制分析

中介机制资源错配矫正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验证模型如下:

ZJ_it=α_0+α_1 Rmi_it+α_2 Ind_it+α_3 Ditrad_it+μ_it (2)

Theil_it=β_0+α_4 Ditrad_it+α_5 ZJ_it+μ_it (3)

其中,式(2)中Rmi、Ind分别为中介变量“资源错配矫正”和“产业结构升级”。

4.1资源错配矫正的机制检验

采用资源错配指数(Rmi)刻画资源错配的矫正效果。表4第(1)列结果表明,数字服务贸易对资源错配矫正有显著正向影响;第(2)列结果表明,资源错配矫正程度越高、地区收入差距程度越小,且加入中介变量与解释变量交叉项后(Ditrad×Rmi),其影响效果将会更大,假设2a被证实。


表4 作用机制检验

变量

资源错配矫正机制

产业结构升级机制

(1)

(2)

(3)

(4)

Rmi

Theil

Ind

Theil

Ditrad

0.022***

-0.018**

0.024***

-0.016**

(0.003)

(0.009)

(0.005)

(0.008)

Rmi

0.129**

(0.061)

Ditrad×Rmi

-0.213*

(0.128)

Ind

0.014**

(0.007)

Ditrad×Ind

-0.025**

(0.011)

Controls

时间固定效应

地区固定效应

N

2592

2592

2592

2592

R2

0.468

0.248

0.368

0.214


4.2产业结构升级的机制检验

采用产业升级指数(Ind)刻画产业结构升级的实现效果。表4第(3)列结果表明,数字服务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有显著正向影响;第(3)列结果表明,产业结构升级程度越高、行业收入差距程度越小,且加入中介变量与解释变量交叉项后(Ditrad×Ind),其影响效果将会更大,假设2b被证实。


结语

数字服务贸易发展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有显著助推作用。进一步研究发现,数字服务贸易能有效矫正区域间的资源错配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同时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缩小行业间收入差距,进而助推“中等收入陷阱”跨越。

鉴于此,本文得出如下政策启示:一是重视数字服务贸易的助推潜力。国家应加快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外贸创新,为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提供有效外部支持;二是注重利用数字服务贸易矫正资源错配程度。加快构建地区间数字平台,方便地区间有效分工与合作,打破地区间要素壁垒;三是充分利用数字服务贸易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构建行业间数字平台,方便企业间有效分工与合作,打破行业间的要素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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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陶双桅.“中等收入陷阱”研究文献综述[J].管理学刊,2015(05):31-36.

[4]陈享光,李克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积累模式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21(12):120-127.

[5]周文,李思思.“中等收入陷阱”还是“新自由主义陷阱”?[J].理论月刊,2021(05):48-58.

[6]郭峰,王靖一,王芳,孔涛,张勋,程志云.测度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编制与空间特征[J].经济学(季刊),2020(04):1401-1418.

[7]刘媛媛,陶长琪.中国31省份数字贸易发展水平测算分析——基于RAGA投影寻踪模型[J].价格月刊,2021(04):69-76.

[8]周文,赵果庆,徐波.中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路径突破与政策应对——基于地区收入差距视角[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7(01):26-38.

[9]崔书会,李光勤,豆建民.产业协同集聚的资源错配效应研究[J].统计研究,2019(02):76-87.

[10]袁航,朱承亮.国家高新区推动了中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吗[J].中国工业经济,2018(08):60-77.

[11]杨克泉,赵大平,彭飞.中国突破中等收入陷阱的经济学分析[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7(07):19-34.


审核:刘   

责编:王世明

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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