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无证驾驶”困局: 贵州非机动车管理中保险机制的应用

2025-12-10


2025年9月1日,新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随着新国标的实施,地方在进行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过程中也面临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在贵州这样的经济相对欠发达且地形复杂的山区省份,多重矛盾叠加,如山地地形道路条件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居民在合规置换车辆方面的意愿较低,超标车占比较高;居民驾照获取率较低,“无证驾驶”成为常态,还有便是非机动车保险真空问题突出。在此背景下,贵州省落实非机动车保险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是有效缓解上述问题的重要治理手段和创新工具,能够帮助贵州破解长期以来存在的超标车管理难题,实现短期内的政策平稳过渡和长期的规范化治理,也能够进一步保障居民出行安全和权益。


文/刁义


一、新国标要求与贵州管理困境

(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新变化

新国标相较于2018年版标准,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升级和完善。新标准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明确限制塑料使用总量不超过整车质量的5.5%,以降低火灾风险;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提升车辆爬坡性能;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防止用户私自提升车速;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以缩短刹车距离,减少雨天打滑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新国标还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更好地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并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增加了车辆设计的灵活性。

(二)贵州面临的特殊管理困境

新国标落地以后,贵州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经济条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特殊的困难。

一是地形障碍。贵州全省山地和丘陵面积占总面积的92.5%,崎岖不平的地形对电动自行车的爬坡性能、制动性能和续航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许多符合旧国标的车辆在贵州山区使用表现不佳,导致用户私自改装现象盛行,增加了安全隐患。

二是经济约束。贵州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根据《贵州省促进居民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设定的目标,即使到2027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也仅为7%左右。这使得价格相对较高的新国标车辆推广面临阻力,居民置换意愿低。

三是车辆状况。在贵州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长期占有较高的比例,并且这些超标电动自行车质量、性能参差不齐,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同时,由于农村地区电动自行车使用强度较大,而用户维护保养的意识又较低,从而导致这些车辆状况普遍较低。

四是执法困境。在贵州省,交通管理的重点部位集中在城市主干道,而农村地区监管力量则相对薄弱。再加上贵州很多农村地区居民法律意识、交规意识较为淡薄,“无证驾驶”现象在贵州境内十分普遍。

五是保险真空。在贵州,绝大多数的电动自行车都未投保任何险种,处于“裸奔”状态,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往往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事故处理过程也会变得异常复杂和艰难。


二、保险机制在非机动车管理中的应用价值

事实上,保险机制在非机动车的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居民意识和习惯等几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降低社会矛盾。电动自行车如果未投保,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往往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事故处理过程也会变得复杂和艰难,会带来较多的社会矛盾。而通过保险机制的落实和普及,使得电动自行车能够覆盖一层保障,这样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以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补偿份额,这对于降低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有助于对相关方的经济支持。从经济层面而言,保险机制在非机动车管理中运用和普及,能够实现对用户的风险转移支持,将原本需要个人承担的事故风险分散到保险池中。同时,也能够使得事故的受害者能够及时获得社会赔偿。

三是有助于提高居民驾驶习惯和意识。从非机动性用户层面而言,保险机制不仅是一种事后补偿手段,也能够给有助于提高居民的驾驶习惯和意识。通过差异化费率设计,保险公司可以对安全驾驶行为给予优惠,对风险较高行为提高保费,从而引导用户形成安全驾驶习惯,这对于交通安全事故的事前预防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三、贵州省非机动车保险机制应用现状与问题

目前,贵州省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施行非机动车保险推广工作,但在实际落地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

(一)现有保险推广模式及特点

目前,贵州有部分地区正在实施非机动车保险的推广工作,主要是针对电动二轮车、三轮车出行风险,组织开展相关的保险推广与安全宣传工作,动员居民参保。在保险产品的设计方面,贵州目前主要推广的是电动自行车专项保险,年保费约200元,保障范围包括驾驶员伤残和第三者损失。这种保险产品价格相对低廉,保障内容简单明了,适合农村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认知水平。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然而从现状来看,依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集中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居民的支付意愿较低。由于贵州人均收入较低,居民收入水平较为有限,再加上很多居民对于非机动车参保的意识并不强,所以大部分非机动车用户对于保险等预防性支出的支付意愿较低。且很多居民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认为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属小概率事件。二是保险的产品设计不科学,现有保险产品大多沿袭城市模式,与贵州省非机动车运用场景、实际需求存在脱节,比如在贵州省,很多农村地区的电动自行车使用强度大、载货需求多、道路条件差,风险特征与城市有明显差异,但保险产品未能充分反映这些特点。三是数据基础薄弱,由于历史投保率低,保险公司缺乏农村电动自行车事故数据,难以精准定价和开发针对性产品。数据缺失还导致风控措施缺乏针对性,难以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四、关于贵州省非机动车管理中保险机制应用的建议

围绕非机动车管理中保险机制运用的价值和目标,并结合上述问题,本文建议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优化贵州省非机动车管理中保险机制应用。

(一)设计过渡期保险产品

针对目前贵州省的特殊情况,保险公司应当研究和设计适应贵州省实际、新国标以及非机动车用户特点过渡保险产品,这类保险产品应该要具备几个特点,一是价格合理,年保费控制在150-200元之间,能够在绝大多数非机动车用户的预期范围内;二是保障重点突出,点保障驾驶员人身伤害和第三者责任,保额适度;三是投保流程较为简单,并且支付方式多样化。四是具有完善的理赔处理机制,能够实现快速理赔。同时,可以借鉴江苏、浙江等地的“保险+服务”模式,将保费的一部分用于提供安全服务,如免费安全检测、优惠防护装备、安全驾驶培训等。这样不仅提供了风险保障,还主动降低了风险发生概率,实现了保险从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的延伸。

(二)创新保险推广模式

保险推广在保险机制的落地过程中处于重要环节,结合贵州省实际情况,在保险推广方面,可以采取较为灵活且差异化的模式,比如在农村地区,可以构建村集体和村民共担的“集体统保”模式;针对外卖骑手群体,可以与外卖平台、快递企业合作,为其骑手提供团体保险解决方案。此外,还可以利用一些网点较多的机构终端,如邮政、移动等,与其进行合作,借助其网点覆盖优势,实现更大范围的宣传,并跨界合作开展保险咨询、投保、理赔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在施行非机动车保险机制的过程中,作为政府,应对要在政策支持方面予以关注。比如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有序推动非机动车保险事业的发展;可以采取税收优惠政策,对非机动车保险业务减免营业税或所得税,降低保险公司成本;可以提供数据共享,支持交通管理部门与保险公司共享车辆登记、事故数据,帮助保险公司精准定价。同时,也可以对非机动车用户建立一些刚性措施,比如将保险投保作为车辆注册、年检的前提条件,确保应保尽保。

综上所述,保险机制在非机动车的治理中具有重要的价值,目前,贵州省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施行非机动车保险推广工作,但是在实际落地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为此,贵州省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非机动车运行场景、居民意识和习惯等多重因素,合理制定非机动车保险机制。本文据此提出了相关见解,希望提供一些有益参考和借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


审核:刘   

责编:明贵栋

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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