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国企审计整改成效的机制创新与实践

2026-01-08


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成效的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国企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普遍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责任未压实、成果运用不足等问题。为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执行力,针对这些问题,从完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与协调、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借助信息化手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系统性的强化路径与对策,旨在激活审计价值,助力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文/蔡雅琳


一、审计整改的重要性

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时期,内部审计所揭示的问题能否得到根治,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治理效能、风险防控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如何强化审计整改提高监督质效,已成为目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亟待破解的核心课题。审计整改不仅体现监督效能,更是推动企业治理现代化、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必须将其置于国企改革与发展全局中统筹推进。


二、目前国企审计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整改落实不到位

整改不到位是被审计单位在整改工作中最为常见和突出的问题。对于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书面报告已完成整改,但在进行“回头看”时,常有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的情况,究其根源,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整改落实流于形式,造成“屡审屡犯”的困境;二是选择性整改,对问题避重就轻,整改未能触及问题本质,导致相关风险依然存在;三是无效整改,对审计建议理解不透、剖析不深,致使整改措施与核心问题错位,虽然投入资源却做了“无用功”。

(二)整改责任不明确

有的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未建立整改责任机制,或对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分工认识不足。审计整改工作往往涉及多个业务部门,甚至多个单位,在进行整改责任分工时容易出现推诿的情况,特别是对于一些整改工作复杂程度较高的问题,整改工作难以有效推进。

(三)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

审计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部分被审计单位只对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进行整改,未能充分利用审计结果,组织其他部门或下级单位对同类问题进行全面系统自查整改,也缺乏长效机制建设,难以实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治理效果。另一方面,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和深度有待加强,内部审计与巡视巡察、纪检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在审计整改中的协同联动不足,未能形成监督合力。此外,对整改不到位问题缺乏刚性问责,严重削弱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与权威性,助长被审计单位敷衍整改的工作风气。


三、强化整改工作的路径与对策

(一)完善整改工作机制

国有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是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首要任务。内部审计部门对在整改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必须保持清晰的认知。

首先,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属于被审计单位,而不仅由内部审计部门承担,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则是内部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经理层对其分管业务领域、业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审计发现问题承担直接整改责任,并须指导并督促下级单位落实相关业务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应围绕已查处问题全面开展举一反三的自查自纠,从源头防范类似风险复发;内部审计部门在整改工作中承担督促与检查职责,应做到履职到位而不越位,其核心责任在于持续完善整改工作机制。同时,应该健全审计整改台账管理制度,规范整改问题登记、跟踪、反馈、销号等全过程管理流程,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逐项列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相关责任人和整改时间表,压实整改责任,定期更新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办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落实并做好台账的对账销号工作,有序组织并推进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二)加强与审计机关的沟通与协调

在实践工作中,被审计单位主动加强与审计组沟通,是提升整改成效的关键措施。因为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是否已完成整改,是由审计实施单位来认定的,更加确切地说应该由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组来认定,若该审计项目是委托给中介机构的审计项目,审计实施单位应指定专人跟踪该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被审计单位在收到正式审计报告后,应按要求时限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应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单位)及责任人和佐证材料等。审计实施单位或审计组审核后,及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并对未通过审计的问题提出进一步的整改要求。

被审计单位由内审部门牵头,与审计组保持密切沟通,具有三方面重要作用:第一,能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审计组现场工作时间有限,对某些复杂问题的背景和细节未必能够完全掌握。被审计单位通过主动、客观、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能够帮助审计组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避免因信息缺失而产生误判。第二,能够增进理解、凝聚共识。通过持续深入地沟通,被审计单位可以更准确地把握审计意图和要求,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的理解,从而减少后续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分歧与阻力,为整改工作高效开展奠定基础。第三,能够形成整改闭环管理。在上报整改资料后,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审计组的反馈意见,对认定为未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推动落实,必要时可提请上级部门指导把关,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形成有效的闭环管理。

(三)建立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整合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格局是破解整改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是为树立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应实行严格的整改问责机制,以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如发现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情况,应对相关整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移交至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构等进一步处置,才能使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效能。二是将审计整改结果与绩效考核硬性挂钩,对应改未改的问题严格扣分,以增强审计整改的刚性约束,从而压实整改责任,最终确保各项整改要求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三是通过与党委、纪检、其他职能部门(如人力资源、财务、法务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定期会议、联合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业务信息通报和交流、整改事项跟踪和落实,推动整改成果有效转化。

(四)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队伍建设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有涉及多业务、跨部门的工作特点,加上目前不断提高的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要求较高。内部审计人员作为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的核心力量,应具备充足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国有企业应根据当前审计整改工作需要,合理增配内部审计人员。同时,应通过建立系统化培训机制、组织专业讲座和业务交流,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研判能力,使其能够深入剖析问题,提高对整改问题的研判能力,强化整改意见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国有企业还需建立完善人才激励与晋升机制,充分激发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活力,为审计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团队支撑。

(五)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审计整改效率

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审计整改向智能化、高效化和精准化全面转型升级。国有企业应建立整改工作管理平台,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任分工、整改措施、问责情况及完成进度实行全流程在线管理,实现任务线上分发、结果实时上传、过程动态监控,有效提升整改工作透明度和时效性。同时,应积极应用数据分析和智能匹配等技术,使国有企业能够系统性识别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助力源头治理。信息化手段不仅能够解决当前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滞后、监督不足等问题,也能推动整改工作的标准化、系统化与规范化,为国有企业审计整改工作提质增效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作者单位: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刘   

责编:明贵栋

编辑: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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