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江苏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

2025-01-14


文/雨田、任志金


1月13日,江苏省政府召开《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出席此次会议的有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顾潮、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树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巡视员余雷、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崔春霞、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黄中茂、南京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副书记徐彦秋,以及新闻界媒体等。


“江苏省历来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工作,将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纳入省‘十四五’总体规划,将‘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纳入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顾潮在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为全面落实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江苏起草制定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比如,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基础方面,包括完善职业教育招生机制、推行“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效、优化职业学校经费支出、发展高水平技工教育等5条。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育力度方面,包括发挥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建强急需紧缺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等4条。在支持高技能人才发挥作用方面,引导高技能人才攻克技术技能难题、发挥高技能人才技艺创新传承作用等2条。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包括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健全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竞赛选拔机制等4条。在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方面,包括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大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优化高技能人才服务、加强保障体系建设等4条。

《若干措施》体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一致性。围绕国家建立健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的新要求,强化技能人才的质量监督体系。围绕国家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新任务,强化竞赛选拔机制。二是突出服务性。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鼓励各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三是突出创新性。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给予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支持性收费政策。拓宽职业通道,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立卓越技师制度,组织高级技师研修和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


《若干措施》提到,要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企业参加招投标、评标、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并探索纳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时的加分参考。


省工信厅二级巡视员余雷介绍到,江苏是制造业大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数和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很重要的原因是江苏拥有一大批优质制造业企业和产业人才队伍。为推进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我们在评分规则里设定了加分项,去年在全国率先探索为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优质制造业企业人才集聚能力,将面向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每年遴选支持一批创新企业家、先进制造技术人才和先进基础工艺人才,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省“333工程”等重点人才计划。加强分层分类培训,通过产业领域的荣誉表彰等方式对人才和企业予以激励支持。还将发挥厅际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的作用,持续营造关心支持制造业人才的浓厚氛围,形成产业和人才政策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持续促进解决企业留才难、引才难和育才能力不强等问题。


《若干措施》提到,要健全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发挥高技能人才技艺创先传承作用。优化高技能人才发展环境,加大对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完善技能才评选表彰制度,评选一批江苏工匠,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持续营造重视、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对此,省总工会副主席王树华介绍,省总工会将通过多形式宣传示范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多方面举措示范引领提升能力素质,多元化平台示范引领建功立业三方面,助力《若干措施》落地实施。



近年来,省总工会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幸福路”主题教育活动,已经作为样板在全国工会系统推广。通过整合资源,建成了江苏工匠学院线上工作平台,建成全省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库,并举办长三角地区职工科技创新成果展。近五年来,全省有13个一线职工的项目、31名一线职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奖。聚焦江苏省“1650”现代产业体系,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2024年共组织开展141项全省引领性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带动各级开展各类竞赛5900多场,参赛职工111万人次,3.6万人次晋升了技能等级。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共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活动4400多场,帮助解决一线企业技术问题超过9600个,培训职工近10万人次。


《若干措施》的发布,将助力江苏聚焦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从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全链条出发,加快打造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协同推进示范高地。


预计到十四五末,江苏省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将稳定在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力争达到35%;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江苏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基本适应。


审核:刘   坤

责编:明贵栋

编辑:刘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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