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据贸易是在经济数字化和数据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下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数据贸易视角下国际商务专业的发展内容主要是亟须了解与研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数据贸易国际竞争态势、区域经济合作与贸易自由度、国际商务产业链条、数据贸易专业技术人才培育等。可以通过关注与研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跨境流动法律法规、数据贸易监管体系,形成“内培外引”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体系等,来优化国际商务专业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数据贸易;国际商务;专业发展;人才培养
罗君名 昝新雨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海南 海口 571158)
引言
随着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数据贸易成为数据跨境流动的重要渠道、路径依托,是继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知识产权贸易之后呈现的一种重要的新形式、新业态。当前,数据贸易视角下国际商务专业的发展内容及路径优化,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需要进一步体现国际商务专业的专业发展内容,全面提升其专业竞争力;需要立足于数据贸易的发展实际,积极提升国际商务专业的学科影响力、服务能力。上述涉及国际商务专业发展内容、专业建设及改革重构等,此处做一些重点梳理。
1数据贸易的基本含义
数据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数据是具有重要价值的生产要素。当前,数字经济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使数据的可得性大幅提升,同时大数据分析、智能算法、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赋能,数据正在升级成为可以与劳动力、资本、技术比肩的重要战略资源。[1]数据贸易是在经济数字化和数据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下出现的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通过对各类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生成行业发展报告、经济市场预测、消费者偏好等进行交易,在安全有序的平台上实现各类型数据信息的跨境交易,可在数据分析基础上得出某些行业发展规律和科学结论,来推动经济高效率、高质量发展。
从数据贸易的内涵来看,数据贸易的界定涉及的范围广泛,既包括了以数字化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如电子商务、云计算、数据分析和社交媒体等,也包括利用数字化技术改变和优化传统经济领域的活动;数字技术是数据贸易的核心驱动力,大数据和信息网络被视为数据贸易的关键要素;研究数据贸易有助于经济政策的制定,例如如何刺激数据贸易的发展,如何处理数据贸易带来的挑战等。当前数据贸易的定义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但普遍认为,数据贸易是基于现代信息与通信(ICT)重要载体的数据产品及服务特定形态,以提高生产率和优化资源配置为重要目标,是一种有利于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政府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交易形态。
从数据贸易的标的来看,数据贸易中的数据,不同于一般隐私和信息,它具有很强的财产属性,能够带来数据利益。所言数据,通过数字方式订购和交付的,具有极强的虚拟性、开放性与流动性。数据贸易的具体标的包括数据产品、数据服务、数据工具以及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交易标的。数据产品主要包括用于交易的原始数据和加工处理后的数据衍生产品,包括数据集、数据分析报告、数据可视化产品、数据指数、API数据、加密数据等。比如数字游戏、数字出版、数字影视、数字动漫、数字广告等数字化内容及产品;数据服务指卖方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和预处理服务、数据建模、分析处理服务、数据可视化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比如跨境电商平台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等线上交付的数字化服务及数据源服务;数据工具指可实现数据服务的软硬件工具,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和管理工具、数据采集工具、数据清洗工具、数据分析工具、数据可视化工具、数据安全工具。比如软件、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技术(含源代码);经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交易标的具有特许性、有限性,比如私人订制的数据交易,包括各种源数据包、各种再加工的数据包、数据访问权限、特殊数据交易等。注意,基于数据安全与隐私数据保护规则,数据贸易中的数据是安全数据、脱敏数据与常规数据。
从数据贸易的具体交易程序来看,数据贸易属于跨国、跨地区经营数字化商业类型,它提供了特定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一种高效分销或直销渠道。数据贸易的基本运营涉及线上交易、线上确权、跨国结算、外围监管四个方面。其中,线上交易是跨国、跨地区的买卖双方通过专门的数据交易平台来实现下单、收单,并及时在平台上通告相关处理信息;线上确权,是卖方收单并凭借平台显示的付款结果,向买方发送数据产品或提供服务,完成交易确权;跨国结算,是买方通过规定渠道(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合作银行),向卖方汇付,实现债权债务清算的过程。一般而言,该汇付先进入特定平台专用账户,待线上确权完成,由买方确认并发出终极付款指令才最后转入卖方账户。在有外汇管制的国家、地区,上述汇付受到央行(外管局)的监管;外围监管,是海关、央行(外管局)、国家数据局依规依法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分别行使国际通关监管、国际结算监管、交易大数据监管等,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2数据贸易视角下国际商务专业的发展内容
2.1亟须了解与研究跨境数据流动规则
目前,国内平台在数据产权和隐私保护方面还处在初级阶段,这会影响到数据信息在跨境流动中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一是通过大数据信息采集立法推进数据确权,确定数据产权与保护机制,对与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权利归属、利润分配方式等进行有效规范;二是构建数据的生产、处理、流通和贸易全过程完整的管理体系,积极完善流转与交易机制,实现数据这种新型生产要素的公平、高效、合理配置,更好地保障数据贸易中的每一个社会参与主体;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数据安全,通过完善监管框架,构建政府部门、数据交易平台和数据交易方三方合作的数据交易监管制度,有效治理数据网络空间。
2.2亟须了解与研究数据贸易国际竞争态势
数据贸易企业与国外的同类大型企业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体现在客户资源、资金投入、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国内数据贸易主体仍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受限于资金、人才、管理和政策等诸多因素。尤其是在市场营销方面,国外大型数据贸易企业可以利用其雄厚的资金、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在消费者中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从而占据重要的国际市场的重要地位。相比之下,当前,国内数据贸易企业在全球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够高。[2]
2.3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与提高贸易自由度
一是加快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双边协调发展机制,应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积极发展有潜力的新兴产业以及新型国际贸易;二是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深入研究国家制定出台的系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文件以及“中国+”自由贸易区协定等,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经济合作区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持续推进金融改革便捷跨境金融结算。加强与各国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扩大金融资本及金融业务范围,完善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并制定相关的合作制度和配套政策,推进人民币在贸易计价结算中的使用范围和规模。
2.4积极完善国际商务产业链条
优化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完善国际商务产业综合配套体系。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以数据贸易发展引领传统实体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发挥数据要素在生产环节的重要作用,从产品层面保证经济增长的高质量,积极面向高端装备、应用电子、智能终端等领域,发展精密光学器件、传感器件等;另一方面,大力引进和培育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龙头企业”。从新型生产关系着手,做强做优软件研发、嵌入式软件开发、移动互联网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应在发展基础好的地区谋划打造软件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构建起有利于培养行业“龙头企业”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3]
2.5亟须培育数据贸易相关专业技术人才
数据贸易需要有分布式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宽带网络技术、区块链技术、云计算技术等作为基础支撑,而这些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离不开专业技术人才的支持。[4]结合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对数字经济领域的高端人才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如资金、住房、落户、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就国际商务专业学科领域来看,积极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扎实专业基础、合理知识结构、具有国际化视野、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能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一带一路”建设,能够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跨境经营管理以及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尤其强调具备国际化和复合型国际商务素质的国际经贸人才。
3数据贸易视角下国际商务专业的发展路径优化
3.1积极关注与研究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要强化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高速、低成本、高普及程度等;二是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基建”的建设及商业推广,加速经济向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三是降低数字基建行业的准入门槛,充分利用创新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到数字基建领域;四是加大对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加大对相关研究单位和创新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提高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中的竞争力;五是积极关注与研究数据贸易专业化平台,可以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的模式,为数据资产提供安全、有序、可靠的出入境通道与最有利的信息安全环境。
3.2构建完整统一的数据贸易交易平台
该数据贸易交易平台基于互联网技术和数字化手段,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线上贸易、信息共享、金融等综合服务。其中,线上交易使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商品交流、签订合同、支付货款等一系列贸易活动,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和便利性;信息共享是平台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帮助各类企业做出更准确的商业决策,预知风险及抵御风险;金融服务是提供支付、融资等金融服务,支持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在具体交易设计上,数据贸易交易平台能通过智能感知技术实现异常事件的即时预警,并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AI技术,为企业提供统一的数据监控界面,增强数据分析与决策能力。
3.3积极关注与研究数据跨境流动法律法规制度
近年来,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但是,再体系化的数据要素、商业数据跨境交易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在数据贸易立法方面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数据贸易管理、保障数据安全有序地跨境流动。[5]关注与研究数据贸易新规则,积极参与数据贸易国际规则的制定活动,积极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简称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DEPA)中关于数据自由跨境流动的有关规则,积极参与到全球数据贸易规则体系中;利用国际规则转化应用,提高数据贸易领域的管理水平,优化与数据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逐步形成较高层次的数据贸易政策制度体系,促进我国数据贸易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建立跨境数据流动协作平台,着力构建“一带一路”的数据流通圈。基于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数据跨境流通机制,保障“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地区间数据贸易活动的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3.4积极关注与研究数据贸易监管体系
加强对重点行业的数据进行严格的监管,重点加强数据跨境流动、电子商务、金融技术、数据产权、消费者权益等领域的法律保护,以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6]设置国家级、省级数据管理部门,全方位管理数据的内部流动与对外贸易。进一步推进数据贸易监管技术的创新,将大数据和智能技术运用到数据贸易中,以达到精确监管的目的,实现专业化、现代化和高科技的监管。
3.5逐渐形成“内培外引”的国际商务人才培养体系
企业和高校可组织学生参加外贸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改,在比赛中掌握专业技能。做好专任教师的行业培训,提升教学技能,切实做好做实教师企业挂职培训。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地,打造外贸实训小高地。继续强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背景下外贸管理人才培养。当前,RCEP各成员国对外开放水平更高,零关税商品种类更多,在此背景下,应把握机遇,及时培育国际商务竞争新优势,提高关键领域的贸易服务水平。
基金项目: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数智化视域下国际商务(专业)专业建设及改革研究》(Hnjg2023-51)。
参考文献:
[1]许多奇.治理跨境数据流动的贸易规则体系构建[J].行政法学研究,2022(04):50-60.
[2]罗君名,吴光义.数据贸易的价值机理与实践策略[J].现代交际,2021(04):242-244.
[3]郑伟,钊阳,郑亚松.数据贸易:发展动因、主要障碍及我国路径选择研究[J].国际贸易,2022(11):64-70.
[4]孙华平,张旭,叶瑞克.跨境数据流动与对外贸易发展关系研究[J].宁夏党校学报,2022(05):120-129.
[5]陈咏梅,张姣.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制新发展:困境与前路[J].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报,2017(06):37-52.
[6]李猛,史小今.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国际经验借鉴与路径探索[J].国际贸易,2020(12):58-66.
审核:刘 坤
责编:明贵栋
编辑:刘 彬